开发区人社局积极做好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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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区人社局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实现了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促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保覆盖面。彻底纠正了以往只管劳动关系不管劳动合同、只管劳动合同不管用工备案等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
迄今为止,已对我区20家招商引资单位开展了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系统培训工作。
自10月1日起,我区范围内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在办理社保业务时,必须出具《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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