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扶贫办、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紧扣被巡察单位特点,紧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下看上,聚焦增强“四个意识”、落实******视察河北***和指示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工作时间接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征求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