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6月6日,市专项办印发通知,明确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工作。
注重抓好学习,聚焦问题短板,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对照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查找自身问题,又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谈话谈心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全、找实。对于自查自纠不到位、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加大问题线索处理力度,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需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不得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各县(市、区)6月底前要通报曝光一批“微腐败”典型问题,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构建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6月底前,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廉洁勤政、勇于担当、群众拥护的要求配齐专职纪检委员,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出实招、干实事,提高加强教育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确保自查自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