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府发文贯彻实施《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9月26日,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通知》(办字〔2013〕56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年我省制定了《条例》,保证了我省防震减灾地方法规与上位法的一致性。《条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工作,对于提高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监督,保证《条例》贯彻实施。
《通知》的印发,体现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市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保障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