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表彰
我市有3个县(市、区)、7家单位、4人分别荣获第三届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称号。
运河区、河间市、海兴县获先进县(市、区)称号,泊头市文明办、沧县教育局、海兴县第二中学、黄骅市文明办、孟村回族自治县文明办、青县教育局、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获先进单位称号,东光县文明办副主任李盈睿、吴桥县新兴路小学政教主任李颖、献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杨胜坤、市实验小学校长杨丽萍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去年,全市借助42个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和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在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墓并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增强其爱党爱国意识;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寄语和“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举办公民道德大讲堂“构建和谐亲子关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百场基层公益巡讲,不断开创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