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邢台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再扩大待遇再提高
近日,市人社局起草了《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工作进行改革。该办法自2018年9月10日起执行。一是提高三种门诊重大疾病待遇,将除尿毒症部分透析项目报销85%外,其他项目由原来的报销70%提高到75%,并可同时申办三种门诊特殊疾病。二是门诊慢性病在原来30种的基础上增加到65种,并取消小目录,实行限额管理。三是完善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四是优化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年审经办流程,将原来的集中申报调整为随时申报、一年鉴定一次调整为一年鉴定两次、每年年审调整为两年一审。五是首次将鉴定的监督环节写入《办法》,增加了鉴定监督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六是增加了异地安置人员的特殊疾病人员的报销次数,将原来的一年报销一次,调整为一年报销两次,缩短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结算时间,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垫付资金的压力。以上政策调整到位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覆盖范围、享受人群、报销比例均将跃居全省前列。(来源:邢台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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