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医疗污水处理纳入医疗机构校验一票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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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为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我局将医疗污水处理纳入医疗机构校验一票否决项目。
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将医疗污水纳入医疗机构校验一票否决项的通知》。要求市直及驻市医院,邢台医专第一、二附属医院,市区内民办医院,以及各县(市、区)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市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都要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医院污水处理达标后才可以排放。并从今年起,将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的一票否决项,凡不能提供污水检测合格报告的医院将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域内的一级医院也要参照本通知,加强医院污水的管理。(来源: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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