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直完成20172018年协议供货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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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近日,市直2017-2018年部分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协议供货服务采购顺利完成。秦皇岛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3家供应商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和空调产品的协议供货商。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同一品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下,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超过40万元的,均应在本次协议供货商品及中标供应商范围内自行货比三家采购。协议供货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及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原厂预装正版Window7专业版操作系统软件。采购单位所选择协议供货商品的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同品牌同型号其他供应商的最低协议价,也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采购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人员做好协议供货产品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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