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刘枫通讯员赵雷
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我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带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意见》明确,加快引进上市主体。加强与证券机构的对接合作力度,支持证券机构引进上市主体入驻贫困县(区),支持上市公司对贫困县(区)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同时,还将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制定上市企业培育计划,形成拟上市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特别是对进入辅导验收申报阶段的拟上市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一企一策制订方案,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效率,提高上市成功率。
《意见》中,对上市企业给予政策优先扶持和财政扶持是一大亮点。支持上市企业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按照有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优先纳入重点专项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支持范围。对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中予以重点支持,并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同时,鼓励我市企业提高挂牌上市层次。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在境外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都会给予财政补助。对转板升级企业按照转板后的相应层次,财政补助差额部分。对迁入我市的上市企业享有同样政策。
此外,《意见》还鼓励中介机构引进外部企业在我市上市,对帮助引进上市企业的中介机构,按照财政补助上市企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我市还将设立上市引导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支持上市企业的股权引导基金,支持企业上市。营造优良的上市服务环境,为上市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助推上市企业实现质量升级和主业转型。
数据更新全市挂牌上市企业达39家
近年来,市金融办不断加快上市主体的引进培育和建立完善后备上市企业库,稳步推进全市企业的挂牌上市工作。
数据统计,截至到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实现挂牌上市企业39家,其中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2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7家,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挂牌30家。其中,2017年新增“新三板”2家,新增区域性挂牌6家;此外,拟在中小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涿鹿县)已于4月1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目前正等待拿到核准批文,上市后将实现我市企业国内上市历史性突破。
通过建立完善市级后备上市企业库,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良性循环发展的格局,截至目前,列入2017年市级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企业43家,其中,域外引进上市主体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