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开展依法用电宣传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河北省分中心等相关机构,在路北区恒茂国际社区及各县(市)区,同步对全市电力客户用电行为进行征信管理宣传,倡议全市各单位、企业和个人依法诚信用电,失信将处处受限。
据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凡发生两次、欠费累计达2000元以上,或发生违约、窃电等用户,经供电部门多次催缴仍欠费者,将正式纳入失信记录名单。列入失信名单者将直接影响到用户房贷、出国、乘飞机或高铁等日常生活。除对居民用户欠费纳入失信名单外,对企业(高压)窃电、违约、欠费用户也执行失信登记,凡企业用户欠费账龄超过两个月且欠费10万元以上的,经供电部门通过书面送达征信警示后再次违反《供用电合同》发生欠费行为者,也将纳入失信名单,直接影响企业用电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及商务合作等。
据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张玮介绍,电力客户在用电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属于窃电行为: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使用窃电装置等均属窃电行为。
据了解,近一阶段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将打击窃电违法行为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窃电行为。今年4月至9月底,我市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窃电违法犯罪案件54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治安案件37起,抓获窃电犯罪嫌疑人63名,其中刑事拘留25人,治安拘留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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