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县盘古文武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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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青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青县盘古文武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对青县盘古文武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为: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
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一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再由学校申请正式收费标准。批复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学校执行时可下浮。
收费单位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收费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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