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城乡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以前有新农合就已经为我们省下不少钱,现在这个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不仅为我们 省下了一大笔费用,还特别方便,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东跑西跑才能把钱报回来,现在和新农合一样出院就能报。”香河县刚刚康复出院的患 者高升龙高兴地说。
高升龙是刘宋镇马庄村的一名低保患者。因病住院共花费了11398元,新农合补偿7237元,民政救助1627元。无论是报偿的费用,还是即时 结算服务都为高升龙节省了不少的费用和精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时效,突出医前、医中救助,给救助对象提供更加直接的医疗救助服务,近日,香河县城乡医疗 救助全民实现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已有66人次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便利,累计为困难群众报 偿63559元。
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到“一站式”服务机构住 院治疗时,在获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同时,直接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 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源共享、同步结算、无缝对接、统一监管,救助服务效果明显的目标。
也就是说,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行之前,患者如果想要申请民政部门的救助要到村里或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等材料,手 续相当繁琐,而有了“一战式”服务之后,老百姓出院时就可以享受此项服务,免去了自己办手续、交申请等很多环节,大大节省了申请人 的时间。
服务对象经“一站式”服务机构确诊需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亲属携带住院通知单、患者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 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救助窗口进行登记。医疗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信息库中检索患者信息,确认属于贫困户、五保对象(孤儿)、城镇低保对象的,即可认定为“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象,填 写《香河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
另外,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按60%比例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补偿数额,年度累计救助金额每人3000元。救助对象因分娩发生的医药费用,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