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明确中秋国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双节”,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就做好“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进行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执行“六严禁”规定,即: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领导干部参与***;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严禁违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活动。
通知强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级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封存制度,各单位除保证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并将封存车辆牌号于节前报同级纪委备案。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各派驻(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与公安交警、新闻单位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