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出台政策举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未满16周岁不得独居生活医疗机构不得拒收危重患儿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杨宁、娄丽双,通讯员王丽莉) 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12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出台了《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核实农村留守儿童,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就学状况、家庭及监护人情况等信息逐一录入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中,并不断完善和更新信息库。目前,我市有农村留守儿童14138人,大部分都分布在经济困难的乡镇,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大部分都在本乡镇所属学校上学,也有部分留守儿童属于寄宿制学生。为此,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的,我市将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义务教育适龄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根据情况进行劝返入学或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急、危、重病患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受或延误治疗。
同时,我市2470个村(居) 委会明确了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和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门将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此外,我市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长期以来一直积极开展“春蕾计划”、“爱心代理妈妈”、“守护点对点,青橙心贴心”等一系列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活动,让留守儿童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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