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十项措施解读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和“四大两新一高”产业发展战略要求,我市制定了《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十项措施》。十项措施旨在发挥政策措施的支持和激励作用,综合运用政策、资金等措施,帮助和支持工业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创新转型,为我市工业发展再添动力,加快实现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本报今日就《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十项措施》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相关方面进行解读,旨在引起全市各界的广泛关注,凝聚各方力量聚焦工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力促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出台背景---工业转型的现实之需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是我市振兴的根基。
新常态下,我市的发展能不能爬坡过坎、行稳致远,主要靠工业,关键在工业。
曾经,我们这座工业城市留下了很多令人自豪,让人引以为傲的印记:新中国第一台推土机在这里诞生,“佳光”电池、“松鹤牌”电视机等上千种产品声名远播,电子、轻工、机械等行业技术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了然而进入新世纪,一些过去在全国同行业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企业和产品优势渐失,一大批老企业先后陷入困境。我们既因其蓬勃发展而兴,又耽于其一家独大形成的单调产业结构。
“‘十三五’以来,我市工业经济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立绿色产业体系的要求,坚决去产能、主动调结构、加快促转型,工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但是,在不断推进压减过剩产能和加快调整结构的过程中,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也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科科长田利军介绍。
尽管我市已经迈上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新征程,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处在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时期,但环视四周,俯仰远近,与发达城市和省内先进城市相比,无论从经济总量,还是从企业的数量、规模、自主创新能力、综合实力等方面,我市都存在较大差距。
为什么我们进取的雄心没有消减过,发展的步伐未曾懈怠过,发展的成果却不如预期,难尽如人意?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发展质量不高。2017年底,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仅增长2.4%,企业亏损面高达24.4%,发展速度慢,质量差的问题非常突出。二是总量偏小。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仅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3.9%。三是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工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低,企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仅为0.37%,分别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0.89和1.78个百分点,多数工业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竞争力不强、应对市场能力弱。
“为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多次作出指示和要求,强调要强化工业强市战略,聚焦工业,主抓工业,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可喜的是,现在,加强工业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全市的共识。”田利军说。
总体思路---
为工业经济积蓄发展动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怎样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实现我市工业的转型升级?
田利军介绍,此次出台的《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十项措施》共10项19条。从促进存量优化转型升级,推进增量上档培育增长后劲,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创新融资模式,推行工业绿色制造,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大对工业设计发展支持力度十个方面对全市工业企业给予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
《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十项措施》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张携手筹办2022年冬奥会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三大历史机遇,以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工业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文件起草过程中,市工信局分5个调研组深入县区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县区相关部门和200多家工业企业总计近400人座谈,摸情况、听建议,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征求了发改委、财政局等十几个经济部门和法制办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完善,加快制定推进举措,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十项措施让企业发展空间更广
措施一 促进存量优化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技改升级。企业(钢铁、矿山、水泥、煤炭、电力、热力行业企业除外)进行技术改造投资,且纳入全市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的工业技改项目,当年完成技改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完成技改投资额的2%给予技改资金支持,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资金由市与县(区)各分担50%。
支持企业研制技术标准。对当年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立项并发布为国际标准的,市政府支持500万元标准研制资金;当年通过国家标准主管部门立项并发布为国家标准的,市政府支持200万元标准研制资金;当年通过行业标准主管部门立项并发布为行业标准的,市政府支持100万元标准研制资金。
支持企业首台(套)技术装备的研制及推广使用。对当年获得国内首台(套)或首批次技术装备认证的,市政府按照首次履约合同金额的5%给予首台(套)研制及推广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品牌建设。当年获得国家质量奖的,市政府一次性支持100万元品牌建设资金;当年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市政府一次性支持30万元品牌建设资金。
措施二 推进增量上档培育增长后劲
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对新引进且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能够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上档升级。对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含上年度新投产未达规入统的企业)和既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扩模升级等措施,规模不断壮大,达到入统标准并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分别支持50万元和20万元发展资金。凡原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企业名称变更的)退出规上企业后再次入统且已享受过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支持园区招商引资。鼓励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以减免厂房租赁费等措施招引市域外工业企业进驻园区。对租赁厂房生产且实现税收的独立法人企业,由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或园区管委会给予连续三年减免租赁费用优惠。
措施三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支持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发展。当年由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等“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市政府支持100万元“两化”融合建设资金;当年由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政府支持50万元“两化”融合建设资金;当年由省工信厅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等“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和数字化车间,市政府支持30万元“两化”融合建设资金。
措施四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金融机构对企融资。重点支持小型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中的装备制造企业。企业在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按照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企业当年新增贷款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贷款期限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资金按照市与县(区)各分担50%的比例给予支持。同一企业不得同时享受技改资金和贷款贴息支持。
支持对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积极发挥政府资本金在融资担保市场的引领作用,政府配套注入资本金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以滚动使用,持续扩大担保机构业务规模,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度和社会认可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措施五 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
支持创新券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购置科技创新核心设备,并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对接,购买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对成功申请省、市创新券的企业,年终给予一次性补贴。
措施六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含技术服务平台),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府每年支持100万元建设运营费;对认定为省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含技术服务平台),在有效期内的,按照市与县(区)各分担50%的比例每年支持50万元建设运营费。
措施七 创新融资模式
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实体企业发展。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实体企业股权基金作为政府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构建多层次资本投入结构。鼓励各县区、各产业园区通过与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参股或设立相关子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支持促进企业不断做优、做大、做强。
构建扶持中小企业、实体企业过桥资金机制。加强政府与各金融机构战略协作,通过中小企业、实体企业以及服务机构在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互助基金模式,加强相互过桥协作。市和县区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逐步加大对各园区、市属担保平台的支持力度,由园区及市属担保平台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模式,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降低中小企业、实体企业及各类服务机构的周转资金和季节性资金需求的融资难度。
措施八 推行工业绿色制造
支持企业发展绿色制造。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支持200万元和100万元绿色制造发展资金,支持资金按照市与县(区)各分担50%的比例给予支持。
措施九 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支持企业按需引进职业经理人、技术研发或创新等高端人才,在住房、薪酬等方面按照《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1号)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家提升素质能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拓展境外培训渠道,大力引进国际智力,每年分批组织部分企业家赴国(境)外开展学习培训;每年遴选20名工业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国内统一组织系统性学习培训,学制一年以上结业的,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科技创新。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政府支持2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对当年参加科技大赛、“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的,在国家级比赛中进入前10名的企业,市政府支持5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在省级比赛进入前5名的企业,市政府支持3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
措施十 加大对工业设计发展支持力度
支持发展工业设计。按照《河北省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建设指导规范》,高标准建设张家口市市级工业设计创新平台,平台建成后,市政府一次性支持不超过1500万元建设资金,同时每年支持不超过300万元平台运营费。积极组织开展工业设计创新比赛,每年列支不超过10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设计创新赛事活动。扶植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公司,对获得省政府支持的工业设计公司,市政府一次性配套50万元支持资金。鼓励企业建设相对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对达到国家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且获得省政府支持的,市政府分别一次性支持100万元、50万元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资金。鼓励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可申请一次服务资金支持,支持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支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全市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