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文明建设的啄木鸟点赞
乐亭县城有一支“夕阳红”文明志愿者巡查团。他们由退休老干部组成,每天的工作就是奔波在大街小巷,深入居民群众之中,围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巡访活动,劝导不文明行为,化解各类矛盾,倾听并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文明创建的“啄木鸟”,城市管理的“找茬员”。
“创建文明县城是全县人民的大事儿,退休老干部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文明创建、热心公益事业我们责无旁贷。” 巡查团成员这话说到了点子上。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需要我们人人都来做“啄木鸟”。应当说,随着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公民道德规范日益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但在现实生活中,在一些文明细节上,忽视社会公德、背离市民文明准则的行为和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比如行人乱穿马路、跨越护栏、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个体商贩侵街占道、随地摆摊、到处设点;在没有监控的地带,机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远离市区的城乡接合部脏乱差等现象。要彻底医治这类社会“疾患”,领导机关、行政执法、电子警察的作用鞭长莫及,难以及时察觉和处置。这就需要大量的“啄木鸟”飞遍城市的各个角落,及时发觉并立刻“叼”出伤害文明的“害虫”。主动承当、努力当好城市文明的“啄木鸟”,我们每个人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啄木鸟”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领导机关和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作为领导机关,不能因为“啄木鸟”反映的问题“微不足道”而“漠视”,不能嫌“啄木鸟”频繁举报而“厌倦”,更不能因为“啄木鸟”总挑毛病影响到自己的政绩而“反感”。作为市民,不能认为,城市文明是上级机关的事,那些“啄木鸟”是爱出风头;不能认为“啄木鸟”为城市文明尽义务是“没事找事”;不能认为“啄木鸟”“叼”到自身的毛病是“故意找茬”。只有营造出领导机关和广大群众都理解、信任、支持、配合、帮助“啄木鸟”履职尽责的深厚社会氛围,“啄木鸟”们的意志才会更坚定,工作才会更尽力,作用才会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