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肃宁跻身省洁净城市
日前,省住建厅下发《关于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情况的通报》,黄骅市、肃宁县荣获2016年度省“洁净城市”称号,加之此前已获“洁净城市”称号的任丘市,全市“洁净城市”达3个。此次评选全省共有18个县(市、区)上榜。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环卫保洁水平,自2015年起,我省开展了“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行路面尘土“以克论净”指标量化体系,推动道路扬尘控制向网格化、精细化迈进。按照要求,今年3月,市城管局对全市8个“洁净城市”试点县(市、区)进行了初审,位列考核成绩前两名的黄骅市和肃宁县,5月上旬接受省住建厅现场核查并顺利通过验收,成功晋级省“洁净城市”。
近几年来,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洁净城市”创建工作,专门制定《沧州市“洁净城市”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大力推广省内先进县(市、区)经验做法,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力推进工作开展。今后,市城管局将继续按照全省创建“洁净城市”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让更多县(市、区)跻身全省“洁净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