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昨日,市执法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出台了《市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并召开动员大会,南、北、新三区执法局、环卫局,高新区执法局、综合稽查大队、公益局在大会上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实施细则从八个方面对城管执法、环卫系统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对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密闭、覆盖,杜绝扬撒遗漏现象,到2015年底市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洗扫,采取低尘保洁作业方式,降低道路扬尘,到2015年机械清扫、洗扫率达到52%,到2017年提高到56%;治理市区范围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治理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问题;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穿城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及进出口、三丰路、南二环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高铁东站、保定火车站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严禁焚烧垃圾、落叶等废弃物;城区严禁违规占道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