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完善新农合政策
20种大病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我市已先后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2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政策,自6月1日起,我市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脑梗死等重大疾病补偿办法进行调整、完善。
救命药“达希纳”纳入大病保障
据了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一种常见的骨髓干细胞恶性增生性疾病,约占全部患白血病人数的15%,多年的临床实践中,“格列卫”和“达希纳”被称为是该病的救命药。今年1月1日起,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对该病的救助采取最高限额付费标准。
由于部分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参合农民对既往治疗(包括“格列卫”)耐药或不耐受,仅依靠该药物不能达到治疗效果。因此,自6月1日起,“格列卫”升级版药物“尼洛替尼”(达希纳)也纳入我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范围,新农合按照每位患者每年3个月用量的药品费用补偿70%,患者自付30%,新农合年最高补偿限额提升为79957元。
3个月以后,患者如果还需要口服“达希纳”治疗的,可向中华慈善总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领取9个月的“尼洛替尼”(达希纳)。
脑梗死患者仅急性期治疗可按大病报销
脑梗死也是今年1月1日开始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的病种之一,实行“按项目付费”的补偿标准。为了更有效利用医疗资源,6月1日起将该病的保障政策调整明确为:仅对脑梗死急性期的治疗费用按重大疾病给予报销,每年新农合最高支付5万元。
具体的报销政策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标准不同,具体为:属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及《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的费用,县级补偿85%,市级补偿80%,省级补偿75%,其余费用由患者自付。新农合补偿时不再扣除起付线,封顶线不与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设定的封顶线合并计算。
20种重大疾病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20种重大疾病,如需门诊治疗也能按大病报销,且严格执行“出院即报”政策,尤其是对需要门诊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不得让参合患者回本地报销。对血友病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重大疾病按项目付费的补偿规定进行报销补偿。
目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20种大病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乳腺***,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食道***,胃***,结肠***,直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