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关于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6月20日、7月13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县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京保加油站等七家企业存在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停产等问题。现将查处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7〕1号)共交办案件8件,分别为:京保加油站、定兴县平安农村加油站、定兴县燕山加油站、定兴县利海加油站、定兴县燕山石化加油站、定兴县亚南密封件综合厂、河北莱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固城镇塑料颗粒加工厂。对此,我县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和查处。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求环保、商务、工信等部门按督办函对企业整改、查处到位,同时要求各副县长牵头,对所分管领域所涉环保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看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是否到位;二是县环保、商务、工信等部门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再次核查,依法进行了查处,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彻底解决存在问题;三是结合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对包括散乱污企业治理、非法加油站治理等在内的各项环保工作进行再次动员部署;四是8月25日,我县专题召开散乱污企业等治理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具体查处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京保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 1.定兴县燕山石化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问题。经查,该加油站证照齐全,所使用的汽油加油***不是油气回收***。县商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限期3天更换油气回收加油***,恢复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县环保局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启动处罚程序。目前,该加油站已恢复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2.定兴县利海加油站、定兴县平安农村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无车用尿素销售等问题。经查,两个加油站属于农村柴油零售网点,只具有销售柴油的证照,不具备销售汽油的资格,但两个加油站分别有一台汽油加油机,属于超范围经营。平安农村加油站已销售车用尿素,但未摆放在加油站显要位置;利海加油站未销售车用尿素。县商务局责令两家加油站立即停止经营汽油;限期3天拆除汽油加油机;清空罐内汽油油品,并对两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手续,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5000元。县环保局已对其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启动处罚程序。目前,两家加油站已拆除汽油加油机,取消汽油经营业务,按规定销售车用尿素。 3.京保加油站、燕山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无车用尿素销售等问题。经查,两站均属于“三无”非法加油站,属于被关停取缔对象。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对其已采取断电、拆除加油机、对储油罐注水填沙等措施;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10000元。县环保局已对其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启动处罚程序。目前,两家加油站已关停取缔。 (二)关于定兴县亚南密封件综合厂、河北莱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 1.亚南密封件综合厂密炼工序未安装VOC收集治理设施、硫化车间加压硫化罐未安装废气回收装置问题。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启动处罚程序。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安装VOC收集治理设施,罚款已缴纳到位。 2.河北莱远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切割、打磨工序未安装粉尘收集治理设施、喷漆工序未安装VOCs收集治理设施等问题。县环保局、供电部门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启动处罚程序。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整改。 (三)关于固城镇塑料颗粒加工厂 该企业为我县“散乱污”名单外企业,无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由外地到我县一周左右,在进行设备调试尚未生产时即被查处。按照我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县环保局于环保部督查组检查当日下午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次日该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目前,该场所无生产痕迹。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风暴行动为契机,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全面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