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行出台四严禁八不准规定打造作风建设新名片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增强全行党员干部员工组织纪律观念,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保定银行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严禁”“八不准”的硬性要求,奏响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最强音。
“四严禁”即:严禁妄议中央,发表与党的方针政策相悖言论,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小道消息和消极言论;严禁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未经批准擅离管辖区域;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严禁刁难客户,索要、接受客户宴请、礼金、礼物、有偿服务,违规报销费用。
“八不准”即:不准在报告工作时避实就虚、模棱两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准在执行总行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时,敷衍塞责、相互掣肘、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结或不及时反馈事项办理结果;不准未经组织批准以单位名义参加行外各类评选、评比活动,担任各类社会职务等;不准无故缺席行内学习、培训、会议等组织活动;不准无故关闭手机,造成通讯不畅;不准组织参与***活动;不准迟到、早退、串岗,未经批准离岗、缺勤。凡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有关党纪条规、行内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定》的出台以围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借势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促进提高工作效率为主题,分析当前形势,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学习讨论,研究改进工作措施。行党委进而要求与会人员将“四严禁”“八不准”内容入目入脑入心,力争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员工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确保通过作风整顿,使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效能在一线提升,全面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突出解决制约全行体制机制发展的瓶颈与藩篱,以新境界、新举措、新作为、新标杆,使作风建设取得新实效,为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一流精品银行贡献力量,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为严明纪律、严守规矩,行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相继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反馈信息迟缓的总行3个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党委作出情况说明;对无视会议纪律,无故迟到的四名党员中层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对全行党员干部尤为领导干部注入的一剂良药,是落实“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是一次净化灵魂、提升素养、深挖根源的教育再教育,必将成为推动作风转变的助推器。“四严禁”“八不准”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响应下,在全员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必将成为全行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的准则和自觉遵守的习惯,更成为保定银行干部作风建设的一张“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