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成功注册家庭农场15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涞源县农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在农场认定过程中,积极向农民宣传国家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经济价值以及开办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规模标准、申报程序和开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通过积极认真宣传和耐心指导,实地查看,解疑答惑,帮助申请人起草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填申请认定表及各类登记文书,完善相关材料提供系列化帮扶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变,为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发挥职能作用,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让更多的传统农民成为现代职业农民。
到目前为止,已成功注册家庭农场15家,农民创办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很高,这次登记的15家家庭农场,每家流转土地均在60亩以上,主要用于经营果树种植,中药材种植、大棚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还有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经济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被核准注册后,不但确认了其经营农场的合法地位,还可以在贷款、保险、签订合同订单、注册商标等方面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