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9日至7月20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县进行督查,发现我县蠡县乌牛桥波喷浆厂等6家企业存在VOCs治理问题、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等突出问题和“散乱污”问题企业3家。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蠡县乌牛桥波喷浆厂 交办问题:1、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2、2t燃煤锅炉正在使用,无脱硫除尘治污设施,煤炭露天堆放,无覆盖;3、喷浆车间无异味收集处理措施。4、危险废物暂存间不规范。 交办意见:限产停产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县环保部门于6月16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蠡环发[2017] 14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同时针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蠡环罚【2017】13号),罚款已到位。目前企业已拆除燃煤锅炉,清除厂区煤堆,重新规范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我县皮革行业规范整治要求断电停产,待喷浆园区建成后实施整合搬迁。 二、蠡县留史李佐玉山喷浆厂 交办问题:1、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检查时临时停产。2、喷浆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3、浆渣、废物料桶随意堆放,无危险废物暂存间。4、燃煤锅炉未拆除,现场检查未使用。 交办意见:停产限产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于6月16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蠡环发[2017] 16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目前企业已拆除燃煤锅炉;规范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喷浆车间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我县皮革行业规范整治要求断电停产,待喷浆园区建成后实施整合搬迁。 三、蠡县中祥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1、厂区内大量物料、煤炭未覆盖,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厂区地面未硬化,路面粉尘约15厘米厚,粉尘污染非常严重;2、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无环评手续;3、检查时,脱硫设施刚打开运转,无设施运行记录。 交办意见:建议立案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县大气办向辛兴镇政府下发了《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保定)交办问题的督办函》(蠡气领办 [2017] 16号),由辛兴镇政府牵头,协调国土、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并由环保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环保部门已立案(立案号:2017-监察二队-03),正在执行处罚程序。目前已对企业水井进行了封存,拆除了高压及变压器,实施了断电。 四、蠡县泰祥绒毛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1、有一个1.5蒸吨燃煤锅炉正在使用无脱硫设施,废气直排。 交办意见:建议立案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于7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蠡环发[2017] 26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拆除燃煤锅炉。同时针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蠡环罚[2017]21号),罚款已到位。目前企业已拆除燃煤锅炉。 五、蠡县葛江涛印刷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印刷车间VOCX无组织排放。 交办意见:停产限产 查处情况:经核实,该企业名为蠡县旭安包装厂。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于7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蠡环发[2017]27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环保部门已立案(立案号:2017-百尺所-03),正在执行处罚程序。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补办环保手续。 六、蠡县恒祥洗毛厂 交办意见:继续调查 交办问题:1、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原毛开松工未按环评要求设置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3、原毛开松工序粉尘收集不彻底,屋顶及周边积尘多;4、在线数据COD显示异常,7月8日00:00至8:00结果显示为3.0mg/L以下,在线数据涉嫌造假。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环保部门于7月10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蠡环发[2017]28号)。经调查,7月8日环保部督查期间,该企业正处于试生产,已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原毛开松工序实际安装15米排气筒,由于车间屋顶遮掩,督导组人员未发现。原毛开松工序新安装了喷淋降尘装置,对收集不彻底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COD在线监测设备因信号板故障,导致测量数据不准确,目前已对信号板进行了调节,已完成重新校准,消除了数据造假嫌疑。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博生砖厂 交办问题:1、无环评手续;2、大量物料露天堆放且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3、地面未硬化,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交办意见:限产停产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县大气办向留史镇政府下发了《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保定)交办问题的督办函》(蠡气领办 [2017] 17号),由留史镇政府牵头,由留史镇政府牵头,协调国土、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实施了取缔。 八、西曹村皮革厂 交办问题:1、无环评手续;2、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气味大。 交办意见:限产停产 查处情况:经核实,实际为早已停产的小洗毛。针对存在问题县大气办向留史镇政府下发了《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保定)交办问题的督办函》(蠡气领办 [2017] 17号),由留史镇政府牵头,协调国土、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实施了取缔。 九、留史镇水泥、煤炭料场 交办问题:1、无环评手续;2、无任何抑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3、物料露天存放;4、留史镇道路旁存在大量的水泥销售点,粉尘污染严重。 交办意见:限产停产 查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县大气办向留史镇政府下发了《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保定)交办问题的督办函》(蠡气领办 [2017] 17号),由留史镇政府牵头,协调国土、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对其依法取缔。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实施了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