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政府采购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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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从今年开始,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了新的规定,根据省厅下发的文件,参照市级单位,我县的政府采购将按新的政策执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达到5万元的报政府采购审批,未达到5万元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达到100万元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有特殊要求的可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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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9:07: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