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工商局狠抓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沧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及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的通知》的要求,立足工商职能,紧密结合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狠抓落实在全县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为“省运会”在沧州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在沧州市举办的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顺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施民东任组长,副局长徐晓茹、赵永胜、陈昆、窦冀东为副组长,各分局、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同时,我局制定了详细的集中整治方案,确定了治理范围和重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保了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细化摸底排查。
结合“暑期汛期”、“六打六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审查涉及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涉氨制冷、建筑施工工地、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企业的登记资料,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范围、超出许可期限及相关部门已撤销许可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成立执法监察组,与其他单位协同配合,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依法关闭取缔。执法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按照“谁执法检查,谁负责督促执法落实到位;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原则,避免执法工作虎头蛇尾,尽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四、畅通渠道,确保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省十四届运动会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活动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