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农业局与辖区农资门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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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桥东区农业局与全区15家农资经营门市和18家种子公司签订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责任书》、《桥东区农资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作物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各农资经营单位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做到:一是建立与其经营农药、肥料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农药、肥料的质量和安全;二是在经销农药、肥料、种子过程中,做好产品登记和查货、验货;三是推行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产品;四是建立真实、完整的经营台帐,诚信经营。(来源:桥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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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8:58: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