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市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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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秦皇岛市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及时制定下发了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对市本级69个部门的年度预算予以批复,并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数额,科学合理地使用各项经费,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四是认真清理、分析本部门、单位存量资金,减少暂存暂付事项,尽快发挥资金效益。五是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六是强化预算公开主体意识,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预算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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