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环保局圆满完成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
根据国家和省对我市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结果,市局对运河区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进行了核定。
2014年上半年,运河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实现削减13.10%、7.56%、13.29%和21.56%,满足年初沧州市环保局主要污染物制定的1.2%、3.4%、0.2%和6.8%的减排指标要求。
运河区环保局在下半年减排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偏低。二是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突出。
该局还对此次减排考核结果做出了下一步工作方案:一要合理控制各个行业的新增排放量,尤其要统筹调控煤炭消费量增加所带来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二要对上半年检查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逐企业下达督办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着力推进管理减排工作。三要针对2014年即将实施电力国家新的排放标准情况,组织开展调查,对不达标企业制定治理计划并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