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的选择——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系列报道之一
编者按
市人民检察院涌现出的“模范检察官群体”是我市检察系统、政法系统和全市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模范代表。
他们绝对忠诚、信念坚定,秉公执法、守望正义,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勤政廉洁、严于律己,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们以行动挽救良知,用责任守护公平,树立了人民公仆可亲、可敬的良好形象。
今起,本报陆续推出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系列报道,和读者朋友一起感受担当的精神、法治的威严、公正的力量。
□保定日报记者 姚琳 谢辉 李忻遥
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到保定,走进市人民检察院,脚步停在了办公区三楼“善行功德榜”前,目光聚焦在“模范检察官群体”先进事迹展示牌上。“一个市级检察院接连涌现出4名‘全国模范检察官’,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没有出现过的。”曹建明感慨地说。
在保定,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群“模范检察官”,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办案一线,绝对忠诚、信念坚定,秉公执法、守望正义,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勤政廉洁、严于律己,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检察官的无悔选择,才有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保定检察故事”。
忠于信仰,因为党恩难忘,但生一闪念,也要先垂范
这是一批忠于信仰的新时期检察官群体:他们平均从业年龄超过25年,铁面无私,战斗在反贪、反渎等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他们中,有在办案中淬火锤炼彰显赤胆忠诚、在工作中锐意进取诠释责任担当的老检察官彭少勇;
有始终在反贪一线上摸爬滚打,战绩赫赫、功勋累累的“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安军旗;
有刚刚走上反贪局长岗位就作为专案组一线指挥员、拿下“中国执行第一局长”杨贤才的“反腐先锋”张华;
有面临家人遭遇犯罪分子威胁,毫不退缩的“肃贪战士”于新峰;
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赵大明。
“辛苦一点怕什么?怕辛苦就不要做检察官!困难一些怕什么?怕困难就不是共产党员!”这是“模范检察官群体”的心声。
他们把共产党人最重要的品格、把对党的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理想信念融入灵魂、见于行动,让信仰深入骨髓、铭刻于心。
忠于人民,因为秉持公心,但有一息在,也要担大义
翻看彭少勇、安军旗、张华、于新峰、赵大明的履历,有一个共同点——都从事过反贪工作。这个直接与贪污受贿、渎职侵权人员“亲密接触”、斗智斗勇的检察官群体,“有渎必惩、有贪必纠”是他们一以贯之的办案原则。
近3年来,他们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突出打击了一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影响企业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案件,以及一批索贿、受贿、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517件824人,立案查办破坏政务环境的职务犯罪596件989人,以实际行动传递、汇聚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正能量。
去年,在全国人民“打老虎”“拍苍蝇”形成一股“绳”之时,“市人防系统腐败窝串案”的成功侦办不仅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引起轰动,被称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他们说,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必须忠诚;既然必须忠诚,就唯有执著和奉献。
忠于事业,因为根植沃土,但存一分热,必发一分光
“模范检察官群体”中,4人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模范检察官”的涌现,离不开勇于担当、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更与市人民检察院持之以恒地锻造检察队伍密不可分。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价值之基、夯实信仰之源,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获得“全国十佳反贪局”“全国优秀反渎局”等荣誉称号。在“模范检察官群体”的带动和影响下,一大批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和先进模范涌现并成长起来。
闻悉“模范检察官群体”的事迹,市委书记聂瑞平指出,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是我市检察系统、政法系统和全市党员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模范代表。他们表现出来的可贵精神,是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成果,是市人民检察院长期抓机关作风和队伍建设的重大结果。当前,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放大先进典型正能量,让榜样的力量深入人心,在全市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11月12日,市委作出《关于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学习的决定》。
“模范检察官群体”像“燃灯者”,默默地散发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