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范办市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其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和奖励内容 1、提供线索发现邪教制造或传播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非法活动场点、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案件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0元奖励。 2、提供线索发现邪教在居民区、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者抛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一经查实,视情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案件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0元奖励。 3、提供线索发现邪教企图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组织非法聚会、“签名、摁手印”的,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案件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0元奖励。 二、检举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3089610或110检举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也可通过电话约定时间、地点当面检举。 三、举报要求 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群众,要实名举报,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日后咨询、兑现奖励事宜。国家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