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
我市2017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谷贱伤农,我市积极做好充分准备,经申报国家、省批准,于7月6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因各项准备工作均提前到位,较去年首次启动预案时间提早15天。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是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10%以内。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经县区申请,由中储粮秦皇岛直属库、唐山市粮食局、农发行唐山分行三方审核确认,在丰润、滦县、遵化、玉田、乐亭、曹妃甸及市区确定了10个委托收储库点,其中2016年执行托市收购任务的5个库点为今年首批启动库点,《预案》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预案》启动后,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各收购库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粮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