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暖心服务老人及时拿到救命钱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关秋实)“我非常感谢您给予我的大力支持,使我儿子的楼房能及时交上贷款,还能买上最好的药,我儿子的身体大有好转,谢谢您啦!”1月3日,双滦区公证处主任高立新收到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短短的几行字中,充满了写信人何老太太的感激。
2018年11月初,一位愁容满面的老太太,在孙女的搀扶下来到双滦区公证处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连忙上前接待。询问后得知,老太太姓何,她的儿媳在2018年3月因病去世。前几天,何老太太接到社保部门的通知,儿媳的丧葬费、抚恤金、养老保险、公积金都可以领取了,但是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
“这笔钱是我们家的‘救命钱’,麻烦你们帮帮我,让我尽快领到……”说着说着,何老太太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原来,何老太太的儿子患有脑梗死,多年来生活不能自理,为了治病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因为孙女尚且年幼,儿媳去世后,何老太太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要购买儿子每天用来维持生命的药物,要按时为儿子名下的房屋还贷,要负担一家人的生活费用……
高立新了解情况后,告诉何老太太,她儿媳的养老保险和公积金都是遗产,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丧葬费、抚恤金是公民去世后社保部门发放给死者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可以办理协议公证。但这两项公证,都需要何老太太儿媳的法定继承人一起来公证处办理。因为何老太太的儿子是无行为能力人,她可以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办理。
“但是,我儿媳的父亲还健在,只是年老多病,腿脚不利索,一直住在养老院,他没办法来公证处啊!”何老太太说。得知公证处可以***服务后,何老太太又小声问道:“***公证,需要多交多少钱?”
“我们***公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除了规定的公证费用外不加收其他费用。”听到高立新这么说,何老太太的内心充满感激。
于是,双滦区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与何老太太约好了时间,到养老院***办理公证,随后立即回到公证处,为何老太太及孙女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一家人急需这笔钱,双滦区公证处在经过核实等法定程序后,加急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领取公证书那天,老太太流下了感激的眼泪。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