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宣传主动性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我深切地感受到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对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程度、参与方式、反应速度都在发生重大变革。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积极利用好宣传工作的正面效应,必将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抢占先机主动宣传
一条被关注信息的传播速度会以几何倍数急剧增长,把握话语主动权、快速反应、准确宣传尤为重要。一是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调度,做到及时发现、报送各类信息点;发生突发事件、重要新闻要做到快速反应、积极应对,主动发布信息,占据话语主动权。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宣传的前提是敢于宣传,我们必须提高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做经得起实践考验的司法行政队伍;深化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办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案件。三是确保宣传内容准确。组织专兼职信息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凡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主管、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宣传方向,防止信息内容失实。
高度关注及时跟进
司法行政系统设置专门信息人员,对社会普遍观注的信息做正面引导,对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即时回应,切实发挥正面作用。一是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对于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大、敏感事件,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严守程序、审慎从事,稳妥把握涉及利益群众情绪和社会正面宣传的结合点,从法律角度正确引导舆论方向。二是积极与受众互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参与程度更深、表达个人意愿方式更丰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形成互动,用群众能够理解的语言,强化司法行政宣传的正面效果。三是加强后期关注。针对宣传工作具有实时性特点,司法行政系统对重要信息、典型案例定期进行回看,确保控制舆情方向。
注重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宣传方式结合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一项基本职责,构架新兴媒体与传统方式相结合的立体传播的方式,尤为重要。一是根据受众年龄层次选定宣传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要求覆盖社会各个层面,青少年以在校学习为主,采用传统集中讲授的宣传方式简便易行;中青年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新媒体的主要应用人群,利用互联网、手机、博客等现代传媒能够使其更加高效、即时地接收信息;老年人接受新鲜事务能力较差,选用文艺演出、展板图示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更易于接受。二是根据内容选定宣传方式。新媒体具有碎片化即宣传内容简短的特性,将一些法律法规要点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进行大面积宣传;对于一些内容丰富、程序复杂的法律法规通过有线电视、专题片等方式进行讲座。三是根据范围选定宣传方式。对于广大人民群众都需要掌握的常识性法律法规,通过手机短信、显示屏、标语、条幅等方式进行大面积普及;对于专业性、针对性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培训、文件要求等方式进行宣传。
新媒体时代信息瞬息万变,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强化自身素质,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探索现代信息传播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多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