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将享受免费校内课后服务
日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免费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活动,所需经费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
我省明确,免费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我省明确,课后服务对象为小学阶段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须服务群体。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同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1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