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加大打击处罚非法行医行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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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管陈子)日前,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将按照《意见》,对4类非法行医涉嫌犯罪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这4类非法行医涉嫌犯罪行为包括:一是造成就诊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是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是因非法行医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再次非法行医的。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对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自收到3日内,依法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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