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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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4月3日至4月3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严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用品。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以查处虚假宣传、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及包装上宣传的源头治理。检查的具体违法行为包括: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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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4:0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