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电力运行分析
5月份,全市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受第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长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一、负荷情况
二、5月份,邢台电网最高负荷354.5万千瓦,同比增长-0.89%;最低负荷197.5万千瓦,同比增长12.79%。本月上旬春灌负荷保持较高水平,最高负荷维持在340-350万千瓦;中旬农灌负荷开始回落,同时气温逐步上升,少量空调负荷显现;下旬初、末两场中雨导致负荷降落较多。本月基础负荷约300万千瓦,春灌负荷约50万千瓦。
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7%,同比增速提高了2.3个百分点,环比增长3.86%。全行业用电量19.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2%,环比增长5.72%;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1.78、15.35、2.2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1.19%、19.94%、7.49%,环比分别增长-4.97%、8.44%、-2.4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完成2.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6%,环比增长-9.61%。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在全省排位第7,增速排位第1,高于河北省平均增速8.19个百分点。
从用电结构来看,第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为8.23%、70.97%、10.25%、10.55%,比重变化上升-2.24%、4.12%、-0.52%、-1.36%。
(一)第一产业。5月份用电量完成1.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9%。其中农业排灌用电量完成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6%。5月份降雨较为频繁,致使农业排灌用电量同比下降。
(二)第二产业。5月份用电量完成15.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4%。其中工业用电量完成15.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4%,增速同比提高了15.55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08%,占比较4月份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2.51亿千瓦时,重工业12.6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8.56%、19.98%,环比分别增长-4.58%、11.73%。本月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主要受装备制造业和建材工业用电量增长拉动。工业用电量在全省排名第7,增速排名第1,高于河北省平均增速16.68百分点。
(三)第三产业。5月份用电量完成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9%。主要由于电气化铁路、信息传输业、教育业用电量的增长,拉动了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四)城乡居民生活。5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完成2.28亿千瓦时,基本与上月持平。其中城镇居民6542万千瓦时,乡村居民1.6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2%、-4.03%。
(五)各县(市)用电量增长不均衡。用电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宁晋县(24419万千瓦时)、隆尧县(14746万千瓦时)、沙河市(12714万千瓦时)、邢台县(11914万千瓦时)、清河县(9680万千瓦时);在17个县(市)中,15个县(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按增速从高到低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临西、柏乡、南和、广宗和平乡县,且增速均超过15%。2个县(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降低,按降速从高到低分别为沙河市和巨鹿县。(来源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