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度金秋助学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特困、困难家庭学子可申请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金秋助学”已经开始。
我市自2010年建立了“金秋助学全程帮扶”机制,即入学救助——在校帮扶——就业安排,该制度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和我市特色创新工作正在长期执行。
目前,市总工会正在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特困、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继而采取入户助学、结对助学、集中助学、承包助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救助范围
2013年度“金秋助学”救助范围包括: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的纳入档案管理的困难、特困职工(含农民工)子女。
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我市为河北省廊坊技师学院)就读的纳入档案管理的困难、特困职工(含农民工)子女。
考入高中、中专的纳入档案管理的困难、特困职工(含农民工)子女。
在读的(不含2013年毕业的)家庭情况依旧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获得2012年度奖学金的纳入档案管理的特困职工(含特困农民工)子女。
通过考试考取研究生的纳入档案管理的特困职工(含特困农民工)子女。
参加小学升初中考试并考入初中的纳入档案管理的困难、特困职工(含农民工)子女。
救助标准
今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5000元,困难职工子女补助4000元。
考入大专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4000元,困难职工子女补助3000元。
考入中专以及河北省廊坊技师学院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2000元,困难职工子女补助1500元。
考入高中、中专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1500元。困难职工子女补助1300元。
历届成绩优秀获得2012年度奖学金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2000元。考取研究生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2000元。
考入初中的特困职工子女补助800元,困难职工子女补助600元。
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由市总工会增加补助500元。
材料审核有差别
特困职工家庭要审核3个材料:特困职工证原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能够证明特困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 3个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困难职工家庭要审核3个材料:入档管理申报的《困难职工档案卡》原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3个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特困农民工家庭要审核5个材料:特困职工证原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能够证明特困农民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家庭在县级以上城镇定居两年以上证明(暂住证或辖区派出所证明)原件、基层工会证明(含家庭人口、收入、困难情况等)原件,3个原件的复印件、2个证明的原件存档。
困难农民工家庭要审核5个材料:入档管理申报的《困难职工档案卡》原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能够证明困难农民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家庭在县级以上城镇定居两年以上证明(暂住证或辖区派出所证明)原件、基层工会证明(含家庭人口、收入、困难情况等)原件、3个原件的复印件、2个证明的原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