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543家重点企业和工地派驻驻厂(点)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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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为落实省大气污染“1+18”综合治理任务,有效缓解当前严峻的污染形势,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市大气办制定了《廊坊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定于5月份全月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攻坚月行动。按照《方案》要求,我市立即对全市域内的543家高架污染源、省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重点工地派驻驻厂(点)监督员,对企业和工地进行一对一的无缝监管。目前,我市驻厂(点)监督员已全部进驻企业、工地开展工作,他们将全天候、全过程地对企业的污染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杜绝企业偷排偷放等污染现象的发生。驻厂期间,监督员在监督企业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及时提供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同时还会协助企业查找污染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帮助企业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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