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国税局减免税为小微企业增添新动力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接连出台和持续扩围,为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市国税局统计资料显示,去年共为全市254842户次减免增值税3662万元;截至4月22日,该局今年为5890户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款1168.96万元。
朱先生经营着一家文化用品商店,2013年5月开业,刚起步时,他投入了自己全部积蓄,经营比较困难。2014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借着国家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春风,他的事业稳步发展。和朱先生一样,对事业刚起步的众多小微企业来说,减税、融资成为他们当下最为迫切的需求。朱先生的爱人算了一笔账:他们每个月销售额25000元左右,小微企业一般利润率较低,以15%的利润率计算,一个月利润也仅4000元左右。根据此前政策,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需缴纳近800元的增值税,年缴纳增值税1万元左右。而小微企业增值税新政实施后,该部分税款将不再缴纳,每年能够节省1万元,这对投资少,利润薄的小微企业来讲确是笔不小的数目。减免这部分费用后,可利用富余资金继续投资,有利于长远发展,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了。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头戏”,其中增值税优惠政策更是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国家税收政策支持的“红利”。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统一提高至5000元至20000元,实际执行中,我市从高选择适用了20000元的上限。2013年8月1日,原来个体工商户享有的起征点优惠政策扩大到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再次提高至3万元,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受惠的小微企业更多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众多小微企业带来了直接实惠,对提振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