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举措让群众看病更方便更安全
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卫生计生部门将利用1年时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努力实现“服务质量更安全,服务能力上水平,服务效率大改观,医患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获得感明显增强。
规范诊疗行为
提升医疗质量
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日常执业行为监管。依法及时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引导、警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规范执业。
持续改善医疗质量,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医疗服务各项核心制度、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合理用药指导,加强抗菌药物、化疗药物、儿童用药、辅助用药等临床用药监测和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坚决整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行为。持续改善护理服务。
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控、管理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措施的依从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健全医疗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监管,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医疗事故分析制度。加强“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体系建设,持续提高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针对儿童、产妇、重大慢性病住院患者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提供专科特色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增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相关服务。
优化资源布局
提升供给能力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多样化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医疗资源纵向联合。
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畅通双向转诊通道,逐步降低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畅通有序的、衔接互补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城乡对口支援等工作,细化签约服务包,实现全市远程会诊覆盖率100%。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加强近三年转到县域外病人数前5位病种所在科室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从健全完善诊疗科目、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种覆盖面、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医疗技术水平。全面开展县级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病理科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员、设施设备配置,承担好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间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努力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科。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选派由医生、护理和康复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老年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推行分时预约
缩短候诊时间
优化服务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科室,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做好入、出院手续办理及结算时间预约安排,减少患者等候。优化费用结算流程,提供便捷结算支付方式,为住院患者提供床旁、护士站、结算窗口等不同出院费用结算途径,逐步提升床旁结算比例。
推进预约诊疗。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网络、电话、窗口、诊间、社区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不断提高预约诊疗率。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
降低平均住院日。积极推行日间手术,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年底前明确我市第一批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单位,鼓励各县(市、区)检验检查结果区域内互认。
完善医药费用管控措施。各医疗机构科学制定每门诊人次费用、每床日平均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等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的控制指标,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会同人社部门充分利用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内在激励机制,主动降低医疗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