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审计局三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完善此制度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履行领导经济责任行为。充分体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预防免疫”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全面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建立干部监督管理新方法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主要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经济事项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等。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报告制度有利于加强加强任中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是实施“审计跟进”的有效载体,能有效克服审计的滞后性。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完善交接制度在交接对象上、交接内容上、交接程序上、监督管理上以及法律责任上,要严格按照《审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联合相关单位部门严守把关确保让离任干部走得清楚,接任干部接得明白。有利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能更好地区分前后任领导的经济责任,有效防范和规避经济责任风险。 (来源: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