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助推我市内资企业年报率达到89.57%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各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为深入推进年度报告工作,全市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发布公告、短信提醒、电话催告、街头屏幕、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媒体进行了外宣,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多的大型连锁企业、金融机构等点多面广的分公司及支机构采取了预约服务,专人业务指导的点对点的服务举措,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6月30日,全市应报送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内资企业41985户,已报送公示37605户,年报公示率89.57%;应报送公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426户,已报送公示2765户,年报公示率80.71%;应报送公示的个体工商户108778户,已报送62275户,年报率57.25%。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下一步,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税务部门,对这些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吊销处理,加快对“僵尸企业”退出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