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10月16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山景,副主任孙连岭、董德双、穆立柱、杨瑞硕,人大办公室主任李学杰及其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洪奎,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人及六镇一处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杨瑞硕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2年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本级决算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清河县201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调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还投票表决通过了县法院人事任免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洪奎要求县政府及组成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并认真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山景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财政决算、本级预算的报告后指出,今后应当更加关注民生,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资金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激励机制,认真审视现行优惠政策并适时修订完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治理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上增加投入;坚持科学依法理财,控制财政风险,处理好举债和发展的关系,确保把财政风险纳入可控范围。
针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任山景讲话指出,要积极跑上,增加上级扶持力度;强化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切实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的工作;完善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为社会上的特殊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保的意识。最后,任山景要求法院被任命人员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行使好手中的公权力,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来源:清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