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教育局五举措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6月27日,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心学区、乡镇中学、县直学校校长、民办学校董事长和初三班主任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义务阶段中小学入学、规范招生行为、治理乱收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浓厚宣传氛围。要求各学校特别是各初中学校要把国家对贫困县实施的专项生政策、中职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明白纸、班会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开展宣传,使这些惠民政策应知尽知,深入人心,更好地惠及百姓。
二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程序、执行招生计划,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规定,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要切实保障学生的个人权益,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真实的信息,严禁学校领导和教师搞虚假招生宣传,蒙蔽、误导学生及家长,损害教育形象;严禁学校领导和教师接受招生人员委托参与或代办招生,杜绝以任何借口接受招生学校各种名义的财物、有价证券和宴请。
三是治理教育乱收费。针对暑假时间长、有偿家教盛行的情况,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禁止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偿服务提供教育资源,坚决遏制在职教师办班或变相参与办班等借生牟利现象,维护系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行政问责。严格建立问责制度,教育局与各学校、毕业年级班主任分别签订了规范招生秩序责任书,对校长教师在招生工作中的职责进行再明确、再承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行为,已经查实,根据其情节轻重,严厉问责,分别予以取消评优评职资格、解聘、撤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罚。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局领导包片、科室包校责任制,加大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监管,对不规范的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同时加强对毕业生的追踪管理,通过明察暗访、定期调度、财务审核等形式,掌握学生动向,严查权钱交易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