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石门镇强化三项措施狠抓今冬明春森林防火
一是落实责任,严明奖惩。镇村分别成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秸秆、垃圾禁烧责任状50余份,把山头、林区责任落实到各村,落实到人,并明确1-3名专职护林员,一旦发生火灾并造成损失,严格按照《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 是突出宣传,严管火源。加大巡山护林密度和防火宣传,对重点地段进行火灾隐患大排查,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对因野外非法用火、故意纵火引发火灾当事人处以 3000元到10000元罚款或刑事拘留7天。目前已发放《森林防火条例》知识2000余份,悬挂横幅5条,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20条。
三是严格值守,准备充分。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组织扑救早。目前,镇村成立不少于20人的扑火队50余支,准备车辆2台、铁耙、锹等灭火工具500余套,维修进山道路3000余米,清除危险地段可燃物1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