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联合市文广新局和市文物局出台文物藏品征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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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为加强文物藏品征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我市文物藏品征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和市文物局研究出台了《秦皇岛市文物藏品征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办法从组织机构、征集管理、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几方面,对文物藏品征集范围和专项资金的支出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坚持市场化和专家评审论证,对征集的文物藏品要设立文物征集专帐,建立详细的藏品档案,并实施定期清查。
从制度和程序上对我市文物征集工作予以规范,对正确实施财政资金支持文物征集项目,助推我市文物征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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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9:42: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