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导组督导检查灵寿县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
10月27日,省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县委书记宋存汉汇报了我县《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战略定力,推动《准则》《条例》在灵寿落地落实。同时准确把握“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动《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坚持领导带头学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自身做起,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做廉洁自律、执行制度、责任担当的表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以制度规范人、约束人。准确把握问题导向,严厉查处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不力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和执纪问责。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战略、新要求,结合这次省委督导组提出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将《准则》《条例》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优化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督导组对我县《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给予肯定,并要求我县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将内容学习入心入脑,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有担当,将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基层,落到实处。
督导组还听取了县纪检委、县委办及部分县直部门《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