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资助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家属维修房屋
本报记者 李妍
经过1个月的维修,可心的家已经焕然一新了,6月11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了海港区驻操营镇西苏子峪李可心家中。
今年15岁的李可心是我市第一例器官捐献者李静的女儿,2007年李静在意外事故中去世,她的父亲李金生代其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李静捐献了肾脏、遗体和眼角膜。在妈妈离世后,可心和年迈的姥爷相依为命。老人因脑血栓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无父无母的小可心尚在求学中,祖孙二人只能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和爱心人士的帮助艰难度日。去年10月,市红十字会得知他们的窘境,尽力在生活和学习上帮助可心,除了每学期给可心2000元的助学金外,还出资3万元帮助可心家把房子重新修缮,当天是特意来验收的,祖孙二人的生活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
之前低矮的院墙已加高加固并安装了朱红色的大门,院子全部平整并硬化,原来石块砌成的凹凸不平的台阶变成了平缓整齐的水泥台阶,加盖了简易洗澡间和储物间,月台上的几盆花草使小院增添了盎然的生机。进入房间更是眼前一亮:原来乌黑低仄的空间因为洁白的墙壁和整洁的吊顶瞬间变得宽敞明亮起来,原来的泥土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特别是可心的房间,原来坍塌的土炕已经换上了爱心人士捐资购买的新床,书桌上整齐摆放着书本等学习用品,摆设虽然简洁却也不失温馨。
马上中考的可心正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可心姥爷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老人平时不善表达,只是感激地连声道谢。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捐献者用生命留下大爱,我们不能忘记,为表达全社会对捐献者及其家属大爱行为的尊重和认可,市红十字会承担了对贫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家庭的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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