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执法局二大队处罚一起焚烧树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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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编者按: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决战阶段,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对“门前三包”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3年10月17日下午2点半,新市区执法局二大队在向阳北大街林业局对面发现思嘉旅馆门前有焚烧树叶现象。大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通知三中队网格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查清此行为是思嘉旅馆人员所为。执法队员当场责令思嘉旅馆人员将火浇灭,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依据“门前三包”责任规定对思嘉旅馆老板进行100元处罚。事后,二大队执法队员又找到负责向阳北大街环境卫生的亮城丽都保洁公司负责人,宣传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精神,要求亮城丽都保洁公司加强向阳大街的卫生保洁,发现有类似行为及时制止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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